毛泽东引用了这一论述,并且针对中国共产党内的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指出:“我们必须时刻记得列宁的话:对于具体的事物作具体的分析。”[105] 这不仅是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一贯的思想,也是矛盾精髓问题的客观要求。
什么是“具体分析具体情况”这一原则的哲学依据呢?一些人认为是矛盾的特殊性。这种理解确有其道理,但并没有完整地表达出它的全部哲学依据。因为不研究矛盾的特殊性,便无“具体”可言。正因为这样,《矛盾论》是在论述矛盾特殊性原理时,论述这一问题的。但是,毛泽东在论述矛盾特殊性原理时,有一个非常明确的哲学观点上的前提,即特殊性和普遍性的不可分割,“每一个事物内部不但包含了矛盾的特殊性,而且包含了矛盾的普遍性。”[106] 因此他十分重视并强调在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联结”上认识事物,并规定两者之间的相互关系问题为矛盾问题的精髓。毛泽东历来重视分析矛盾的特殊性,在批判教条主义的错误根源时尤其如此。但毛泽东更重视在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这一维度上,阐明把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与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结合起来的根本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