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依赖社会,人才可以弥补他的缺陷,才能与其他动物相抗衡,甚至取得优势。社会补偿了个人的这些弱点。虽然在社会状态下,他的欲望不断地增多,但是他的才能也在增长,和他在野蛮与孤立状态中所处的状态相比,他在各个方面都更满意、更幸福。每个人在单独地、而且只为了自己而劳动时,会遭遇到以下三种不利的情况。(1)他的力量太单薄,以致无法完成任何重大的工作;(2)由于他的劳动要满足他的各种不同的需要,因此在单一的特殊技艺方面,他都无法取得任何出色的成就;(3)因为他的力量与成功并非是在所有时候都相等的,所以无论哪一方面遇到挫折,都不可避免地带来毁灭与苦难。对于这三种不利情形,社会提供了补救。我们借着合作提高了能力;我们借着分工增长了才能;我们借着互助就较少遭到意外与偶然事件的袭击。只有借助这种附加的力量、能力与安全,社会才有利于人类。
但是为了组成社会,只有社会对人们是有利的是不够的,还要求人们能觉察到这些利益。在未开化的野蛮状态下,人类无法单凭研究与思索认识到这一点。所以,最幸运的是,对于那些补救方法原本遥远的与模糊的需要,恰好有另一种具有当时能够满足并比较明显的补救方法的需要与之结合,因此能够被正确地看作人类社会建立的最初的原始原则。两性间的自然欲望就是这种需要,这种欲望产生并维系两性的结合,以后一种新的联系又产生于对他们的子女的共同关心。这种新的关心又成为联系亲子之间的原则,因此一个人数比较多的社会就形成了。父母凭借优越的体力与智慧在这个社会中,承担着管理家务的责任,同时在他们对其子女行使权威时,由于他们对子女有一种自然的爱,所以就会受到限制。不久,由于习惯在子女的幼小心灵上发挥了作用,他们察觉到自己可以从社会方面获取的利益,而且磨去棱角和妨害与他人团结的倔犟感情,从而变得更加适宜于社会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