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拉扯中,洪韬头也不回地跑开了。刘子健再追出去的时候,已经没了洪韬的影子。
洪韬在漫长的成长过程中一直是个脑子聪明的孩子,但绝不算是个好学生。
小城镇里的黑网吧,对于上网者的年纪并没有过多的限制,只要有钱就可以进去。因此,虽然洪韬年纪不大,却几乎天天都泡在网吧里消遣时光。那时候的他,翘课是家常便饭。除了上网之外,唯一能算得上积极向上的爱好就是看书,但也仅限于小说。于是刘子健总结了规律,只要找不到洪韬,就去网吧找,网吧再找不到,就去书吧找。
在电子书没兴起的那些年,他们这个不大不小的县城很流行书吧,两三块钱就可以借来一本小说,店里也欢迎顾客泡在店里看书,顺便还能卖点儿泡面、汽水赚点儿钱。
刘子健在自己工作的生鲜店结识了现任妻子,妻子是个暴脾气,却是个热心肠。对于刘子健这种既穷又带着拖油瓶的人没有丝毫嫌弃,反而义无反顾地嫁给了他。就这样,刘子健再次结婚了,而洪韬跟着继父以及继父的新家庭组成了一个毫无血缘关系的复杂家庭关系。
这样的家庭关系,让他更加不想回家,有时甚至几日都不回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