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薪通常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基本工资,主要依据当地人才市场上的同类职位平均水平来确定;二是福利性报酬,包括平时所指的各项福利津贴,同样主要是依据不同职位高低来加以确定;三是激励性报酬,包括短期激励报酬(年终奖加分红)和长期激励报酬(股票期权)。
年薪制在实际操作中必须坚持以下原则,否则很可能会流于形式或招致失败:
强制刺激原则
有的上市企业给CEO确定的年薪基数只有三五十万,相当于外资企业部门经理的收入,显然这不够具有“刺激”性。有的企业更加“抠门”,说是执行年薪制,实际上薪酬基数并没有提高,年薪制只是落实在名分上而已,这些就都不具备强制刺激。
拉开上下层差距
年薪制一般都是根据企业所设定的职等职级狠狠拉开差距的,通常而言,最低级和最高级之间可以相差50至100倍。这样做,对于CEO而言体现了多劳多得的原则。事实上,也只有拉大差距,才能让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感受到自身价值的存在。
保障基本生存条件
实现年薪制的对象,很难确定满足他们基本生存条件的收入标准;但是,决不能给他们以普通意义上“吃饱穿暖”的简单标准,而必须保证他们有相当层次的消费需求。